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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律师:商家用“美颜灯”照射商品涉嫌误导消费者
点击次数:664397   更新时间:2021-03-15   【打印此页】   【关闭

来源:厦门日报

  “前段时间,我在菜市场买了点草莓,回家洗后才发现不太新鲜,跟现场看到又光鲜又亮丽的情形完全不一样。一琢磨,可能是灯光的问题,这种情况算不算误导消费呢?”近日,厦门市民陈先生致电讲述了他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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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访厦门多家农贸市场及商超发现,给商品采用美颜灯的情况相当普遍。律师称,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禁止使用,但商家应保障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灯光下草莓红灿灿,买回家不少有碰伤

  陈先生说,前段时间,他到八市买草莓,发现经常买的那个摊位上方的灯打开了,灯罩上还套着一个红色塑料袋,“我很好奇,问老板为什么要套一层袋子,老板只说,换的新灯泡太刺眼,才套袋子挡光,我当时没多想。”陈先生说,见灯光下的草莓全都红灿灿的,看起来十分可口,他一下子就买了五六斤,回家洗了之后才发现,许多草莓的表面都有磕碰伤,而在当时的灯光下难以发现,“感觉老板是在清理库存,诱导消费者,从那之后,我就再没去过那个摊子买水果了。”

  家住槟榔的蔡先生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他说,有一次下班晚了,他急着去菜市场买菜,临走才想起来还要买猪肉,见灯光下的猪肉似乎都很新鲜,他没细看就挑了一块,回家后才发现猪肉表面已经发干发硬,似乎放很久了,“仔细回想当时的场景,要分辨新鲜与否,真的十分困难。”蔡先生无奈地说。

  市场内眼花缭乱,不同灯光下商品颜色各异

  近日,在八市发现使用生鲜美颜灯的情况十分普遍,商品不同,灯光颜色也不一样。例如卖海鲜的摊位,多采用偏冷色调的明亮白色光或白偏黄色光,海鲜在灯光的照耀下透着光泽,池里水光粼粼的,鱼显得非常灵动;出售猪肉的多采用偏暖色调的红光或泛红黄光,猪肉在灯光下看起来非常鲜红;果蔬店多采用黄色或白色光,有的也采用偏红灯光,果皮在灯光下透着光泽;熟食店多采用暖色的黄光,有的采用黄红相间的灯光,灯光下卤味色泽酱红,看起来十分诱人。记者采访时,刚好有一名熟客进入熟食店,老板熟络地打开店内的白炽灯,展柜上的卤味立马现出本色,色彩暗淡了许多。

  美颜灯应用广泛,商超服装店都有采用

  走访了槟榔菜市场、湖滨四里菜市场、文塔市场及多个商超后,发现几乎每户商家都配备了相应的美颜灯。华润万家、大润发等超市的多数食品展架上也都装有暖色调的射灯,肉类展架则统一配备了色泽偏红的灯光。

  走访发现,不仅是菜市场,服装店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市民胡女士说,她经常在服装店里试衣服,衣服的光泽质感看起来特别好,穿起来照镜子感觉又瘦又美,可一旦买回去在家一试,又是另外一种情形,和店里的情况大不一样,尤其是颜色总会有差异。

  市民孙女士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她说,她曾经在一家服装店买了一件粉色外套,但到家后发现,衣服的色泽没店里亮,显得非常黯淡,她要求退货,但商家称没有质量问题不能退货。“现在到服装店买衣服,我一定要先看看阳光下是什么颜色才敢买。”

  用灯光凸显效果,用途门类多种多样

  在淘宝等网站上输入生鲜灯等字样搜索,与之相关的产品多达1600条,价格基本上在十多元到100多元之间,用途门类多种多样,有“淡红光鲜肉区用”,有“深红光熟食区用”,有“冷白光水产区用”等,商品展示页面上,商家还以视频加图片的形式,展示不同灯光下食品呈现出的不同效果对比,看起来很直观。

  郭先生经营灯具近30年,他说,到店里直接买菜市场用生鲜美颜灯的人较少,更多的是来店里说明需求,“我会根据客户的需求拿出样品推荐,照射不同的食物,需要用相应等级的色温才能呈现更好的效果,例如餐厅可采用色温2700K的暖色调,食物呈现的效果最好。记得小时候菜市场多采用钨丝灯,近些年LED灯开始普及后,市面上基本上全是LED灯了。而服装店根据档次不同,大多数的灯光效果一般是多种射灯相结合,射灯有省电、光线集中的效果,可以重点突出照射的衣服,吸引消费者对服装的注意,色温的选择多为2500K到3500K的暖色调。”

  郭先生认为,市场商铺使用类似的生鲜美颜灯和射灯,并不能说是欺诈,更多的是灯光技术的运用,有时候眼睛也会骗人。“购买时建议不光是看,有条件多上手触碰或是打开手机照明灯看看,这样才能更加直观地感受商品的真实情况。”

  无明确规定禁用 但消费者有知情权

  福建道天律师事务所陈永利律师说,生鲜美颜灯的使用其实在多年前就已出现,如今应用更加普遍了,但目前尚无相关规定明令禁止这类灯的使用。

  陈永利说,虽然生鲜美颜灯的使用法律并不禁止,但法律对商家销售商品的诚实义务作出了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时提供信息应当真实全面,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商家在销售商品时,依托生鲜美颜灯的光照来掩盖原本存在的质量和瑕疵问题而不告知消费者,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则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如果消费者因生鲜美颜灯的误导而购买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消费者除可以要求商家承担退货、换货、修理等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第二款之规定要求商家赔偿损失,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陈永利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生鲜美颜灯照射的商品时应当仔细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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