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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施行
点击次数:869908   更新时间:2019-07-09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照明网报道

  城市照明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笔者从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获悉,该市新出台的《南通市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7月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工程建设,保障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

  办法鼓励开展绿色照明活动,支持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维护采用和推广节能、环保的照明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城市照明管理的科技信息化水平。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项目的功能照明装灯率应当达到100%。现有城市道路未配套功能照明设施的,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相关建设单位逐步改造。

  同时,办法还对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画、涂污等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规定了具体的处罚办法。

  城市照明管理直接关系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该办法的颁布实施,能够更好地指导和规范我市城市照明管理工作。对提高城市照明质量,建设精品城市、特色城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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