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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3批次照企产品不合格!
点击次数:42126   更新时间:2024-01-23   【打印此页】   【关闭

来源:中国之光网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继续发布2023年移动电源等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本次共抽查检验277家生产单位、193家销售单位的284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9批次。其中,在抽查不合格产品中,涉及固定式通用灯具1批次、嵌入式灯具2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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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式通用灯具,主要在京东、天猫、唯品会等3家平台的10家销售单位抽查10批次产品,涉及广东省10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安全项目防触电保护不合格。


关于嵌入式灯具,主要在天猫、京东等2家平台的7家销售单位抽查7批次产品,涉及广东省6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骚扰电压(电源端子)、谐波电流限值项目不合格、1批次产品骚扰电压(电源端子)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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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由于2023年国抽涉及照明产品批次较多,抽检范围较大,因此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抽结果分成多次进行发布。本次抽查已经是第三批次。



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e-CQS系统。


☆ 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


☆ 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和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要开展现场检查和跟踪抽查,通过核查、约谈等方式依法严肃处理,并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 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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