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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用照明灯具》标准首次编审会议在南京举行
点击次数:56157   更新时间:2023-12-18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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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3日,由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轻工业电光源材料监督检测中心、江苏天白光电有限公司等单位申报,江苏省照明学会予以立项的《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用照明灯具》团体标准首次编审会议在东南大学新型显示与视觉感知石城实验室举行,来自东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国家轻工业电光源材料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江苏天白光电有限公司、苏州比比特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专家学者组成的编写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对目前国内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用照明灯具的市场和监管需求作了全面分析,在了解和掌握国内相关标准制定情况的基础上,就《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用照明灯具》标准的编写提纲,应用范围、有关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测方法等关键内容作了详细深入的讨论,并提出了具体的编写要求。

根据会议确定的计划,编制工作将于2024年1月底完成。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为响应该管理规定,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用照明灯具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标准,指导生产、使用、检测单位和部门规范使用食用农产品销售用照明灯具,有效管理行业市场,江苏省照明学会根据《团体标准制(修)定程序》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12月1日对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轻工业电光源材料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江苏天白光电有限公司等单位申报编制《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用照明灯具》的团体标准予以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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