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行业专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江苏省照明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南京工业大学电光源材料研究所申请,由江苏省照明学会归口管理并组织编制的团体标准《城市公共照明体检导则》已完成起草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
本导则适用于建筑室外照明(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工业厂区等建筑室外照明)、城市道路照明(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背街小巷、交通集散广场照明)、城市公园照明(综合公园、口袋公园、专类公园照明)、城市街区照明(商业步行街、历史风貌街区、产业配套街区照明)等城市户外公共照明设施的现状摸底、现场检测、质量评估与综合体检工作,可指导各地市政管理单位、运维企业、检测机构、规划设计单位开展照明设施体检评估。
为进一步提升导则科学性、实操性与行业适用性,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30日。请各单位、各位专家认真研读文本,积极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
意见反馈请统一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于2026年9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反馈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专家个人意见可签字)。
联系人:吕婷
联系电话:025-58806897
电子邮箱:jszmxh@126.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街道金川门外5号南楼3楼307室
附件:
1.《城市公共照明体检导则》(征求意见稿)
2.《城市公共照明体检导则》编制说明
3.《城市公共照明体检导则》征求意见反馈表
江苏省照明学会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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